民建湛江市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立

易泽丹
2019-07-03

6月28日,民建湛江市委会第十三届十二次委员(扩大)会议在民建湛江市委会机关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民建湛江市委会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民建湛江市委会主委陈冰湖主持,民建湛江市委会副主委林峰、肖唐民,秘书长沈建军及市委委员、监督委员会候选人等16人参加会议。

会上,沈建军首先汇报民建湛江市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的筹备情况,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和《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民建中央、民建广东省委会关于成立监督委员会的指示精神,民建湛江市委会自2016年换届以来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制订了《民建湛江市委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民建广东省委会监督委员会副主任何文炜率队于今年5月莅湛对民建湛江市委会的会内监督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根据何文祎副主任的指导意见,民建湛江市委会参照《民建广东省委会市级组织监督委员会成立办法》,制订了《民建湛江市委会监督委员会成立办法》,并在民建湛江市委会第十三届十一次委员会议上审议通过。经多次与中共湛江市委统战部相关领导及部门就筹备成立监督委员会和人选的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后,民建湛江市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商讨推荐人选名单并报民建广东省委会监督委员会审核。沈建军宣读了民建广东省委会关于民建湛江市委会成立监督委员会的批复文件。

在陈冰湖的主持下,大会进行了选举。通过选举产生了以林峰为主任、沈建军为副主任,梁思桥,宣彩银,唐日建,陈春桃,刘成杰为委员的民建湛江市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林峰在会上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感谢民建湛江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予以充分信任,他将不负众望,尽职尽责,团结带领监督委员会成员,继承和发扬民建的优良传统,按照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要求,不断加强会内监督工作,努力营造团结一心、奋发向上、风清气正、共谋发展的生动局面。陈冰湖最后作总结讲话。她指出监督委员会要进一步协助民建湛江市委会切实做好会内监督工作,研究制定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指导、督促下级组织开展会内监督工作,同时严以律己、做好表率,当好市级组织会内监督工作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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