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湛江市委基层组织工作制度

管理员
2015-07-17

201575日民建湛江市十二届十四次委员扩大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基层组织工作,切实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民建全国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精神和《民建湛江市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意见》精神,结合本会基层组织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活动制度

1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一年不少于四次,原则上要求每季召开一次。会议要根据民建市委会工作布置,以及总支、支部所在地政协、统战部的工作部署,研究安排本总支、支部有关工作和活动,研究落实有关工作任务。

2支部活动(生活会)一年不少于四次,原则上要求每季至少举行一次。生活会要围绕参政议政、组织发展、宣传报道、政治学习、社会服务等工作要求,重点就参政议政、组织发展等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分解任务,落实到人,注意调动群体力量和发挥群体作用。不能流于形式而没有活动内容、没有效果和收获。总支大集体活动也要适当开展。

3民建办公室支部联络员要参加所联系的支部(或总支)会议和活动,协助和指导督促基层组织工作,听取会员呼声,反馈意见建议,把市委会各个时期的工作布置及时传达到支部中去,把有关文件、学习资料等及时发送到会员手上。

    4、要做好会议、活动记录。要备有专用记录本,把总支、支部每次会议、活动记录下来。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签名,会议、活动内容,记录人签名等。如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的,记录后要请总支、支部主委签名确认。记录本要注意保管、保存,用完后可移交民建市委办公室作档案资料保存。

5、要做好考勤工作。参加会议、活动人员要在记录本上签名,作为考勤依据。记录请假人员。同时对因故请假参加不了会议、活动的会员,基层组织负责人在事后要把会议、活动的内容和工作布置告知他们,把有关文件、学习资料补交给他们。 并要检查提醒少参加组织活动的会员,督促他们多参加民建活动,切实履行会员职责。   

6总支、支部会议和活动尽可能邀请市委会领导、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参加。

  二、参政议政工作制度

1、要求各支部(老同志支部、远航支部除外)每年向市委会至少提交一份凝聚集体智慧的有一定篇幅和深度的调研材料。

2、基层组织负责人,以及所在总支、支部的市委委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他参政议政骨干分子,要起模范带头作用,选题目搞调研,每人每年向市委会至少提交一份反映社情民意的建言献策材料。

3、市委会把参政议政工作成效作为评选先进支部、优秀会员和培养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

4、建言献策(调研)材料被组织采用,及后来被表彰获奖的,按照本会参政议政工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三、发展会员工作制度

1、各支部每年要物色2个以上新会员发展对象,供市委会培养考察、发展新会员。

2、基层组织在物色发展对象时,要按照《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发展会员要求,充分了解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如条件相当的,先让他们把入会申请书、个人简历,简历内容包括出性别、出生年月、学历(附复印件)、读书和工作经历、各种职务职称(附复印件)、获得的荣誉(附复印件)、个人学术论文著作(附复印件)、联系电话等,提交给市委会办公室;

3、根据发展对象提供的简历和申请,由市委会办公室初审后,提交市委会分管领导审查。若通过后,由市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到其所在单位中共组织或人事部门了解其思想、工作等表现),基层组织要协助市委会做好发展新会员的组织考察工作。

4、发展新会员整个过程包括申请、考察、审批、备案四个环节,时间约半年。如遇层次高特别优秀的发展对象,经领导研究同意,可酌减考察时间,优先吸收入会。

四、培养后备干部工作制度

1、总支、支部要注意在组织生活会、参政议政工作、社会服务工作以及各种活动中,善于发现那些思想政治成熟、积极主动参加民建活动、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有奉献精神的年轻骨干会员,及时向市委会推荐,便于我们培养储备和提拔使用干部。

2、基层组织要重视对骨干会员给任务、压担子,让他们经受锻炼,不断成熟进步。

五、通讯员工作制度

1、为加强宣传报道工作,每支部(或总支)要指定一名文字功底好、政治成熟、沟通联络能力强、热心民建工作和宣传工作的会员担任通讯员。

2、通讯员要积极撰文投稿,及时反映报道基层组织会务工作动态,以及会员思想、工作情况(如参加重要会议或活动、受表彰奖励、职务职称晋升、思想动态、好人好事等)。   

3、要求每位通讯员每年提交报道稿不少于4篇。除此,也希望撰写、提交有关理论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的稿件。

稿件被采用发表,按照本会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给予稿酬。

   六、财务管理制度

1、各支部(或总支),要指定专人(支委)负责财务工作。

2、建立账本,对收取会员的会费、有关单位划拨的活动经费、活动赞助款、支部(或总支)获得的表彰奖励款项等等,以及各种开支,凭证单据都要有两人以上签字作为经手和证明,分管领导签字后,记入账本,做到收支明细。

3、财务人员半年或一年向支部(或总支)会员通报一次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4、遇到财务人员有变动时,账本、款项要移交清楚,前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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